2008年9月8日

 
俱乐部介绍
  重庆交通广播爱心俱乐部是一个以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为主,以重庆交通广播电台为依托的俱乐部,发扬团结协作,共同努力,为社会爱心事业奉献自己的一份能力的团体。
  重庆交通广播爱心俱乐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重庆交通广播爱心俱乐部宗旨:聚天下有心人,济身边贫苦事,在中国红十字的领导下,发扬人道主义。大力举办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让所有需要关爱的人们享受到人间温情,完成我们助人为乐的心愿。在活动中带动更多的人投身于公益及环境保护宣传等工作,以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重庆交广热心听友爱心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重庆交广热心听友爱心俱乐部是一个以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为主,以重庆交通广播为依托的俱乐部,发扬团结协作,共同努力,为社会爱心事业奉献自己的一份能力的团体。


第二条 重庆交广热心听友爱心俱乐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重庆交广热心听友爱心俱乐部宗旨:聚天下有心人,济身边贫苦事,在中国红十字的领导下,发扬人道主义。大力举办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让所有需要关爱的人们享受到人间温情,完成我们助人为乐的心愿。在活动中带动更多的人投身于公益及环境保护宣传等工作,以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俱乐部会员入会:
   1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及法规、有爱心和奉献精神,热爱并积极自愿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和爱心人士均可提出申请。
   2 、自愿申请加入并自觉遵守俱乐部章程和有关管理办法,并愿意交纳会员费,能长期坚持参加俱乐部公益活动。
   3 、通过俱乐部理事会审核后,交纳会员费,领取俱乐部会员标示,即成为重庆交广热心听友爱心俱乐部正式会员。


第五条 重庆交广热心听友爱心俱乐部会员分为正式会员和荣誉会员。荣誉会员是指对俱乐部有重大贡献和帮助的个人或社会团体,其资格由俱乐部理事会审议授予,荣誉会员享受与正式会员同等待遇。


第六条 重庆交广热心听友爱心俱乐部会员要求具备优秀心理素质和良好的品格;会员在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活动规范和安排。


第七条 会员违法、违纪
   1 、国家法律法规者立即取消其会员资格。
   2 、重庆交广热心听友爱心俱乐部组织纪律并严重影响其名誉者,立即取消其会员资格。
   3 、未经理事会授权擅自以重庆交广热心听友爱心俱乐部名义从事其他活动,视情节轻重予以口头警告或者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八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提出退会申请,在缴纳会费三个月以内退还会费。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
    (一) 参加重庆交广热心听友爱心俱乐部的有关会议;
    (二)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 对重庆交广热心听友爱心俱乐部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 佩戴本俱乐部会徽


第十条 会员的义务:
    (一) 宣传、贯彻、执行重庆交广热心听友爱心俱乐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 遵守《重庆交广热心听友爱心俱乐部章程》;
    (三)按期缴纳会费。会费标准按《重庆交广热心听友爱心俱乐部公益捐款基金管理方法》的规定执行;
    (四)参加重庆交广热心听友爱心俱乐部举办的活动,完成重庆交广热心听友爱心俱乐部交办的任务;
    (五)维护重庆交广热心听友爱心俱乐部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重庆交广热心听友爱心俱乐部最高权利机构:会员大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理事长召集或半数以上会员要求召开。商讨和审议俱乐部中的重大事情,重要决定须经全体会员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 常设机构:理事会。负责俱乐部日常行政事务,设七名成员,定期召开例会;决议时须有半数的理事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年改选一次,理事可连任。


第十三条 负责人:设理事长一名,负责俱乐部组织策划、组织发展及日常行政管理,理事长由会员大会任免,对会员大会负责;设副理事长三名及财务主管(由副理事长兼任)一名,负责宣传、对外联络,财务等的管理和安排及网络版面负责;设理事会成员三名,负责活动的主持和人员安排。副理事长及财务主管由理事长推荐,理事会批准之后产生。以上职务均从理事会中产生,任期一年,可连任。


第十四条 理事长、副理事长任期一年,任期满后由理事会提名召开会员大会进行选举,可连任。


第四章 组织活动内容、相关组织联络及合作、纪律、经费


第十五条 活动内容:
   1 、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2 、积极参加各种类型的社会公益活动。
   3 、与有关组织进行交流,联合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六条 相关组织联络及合作:
积极地与相关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及管理机构联系,加强之间的合作关系,使俱乐部的发展能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十七条 纪律:
   1 、个人服从组织,一切从社会公益事业的整体利益出发。
   2 、在社会公益活动中吃苦耐劳,团结协作。
   3 、遵守俱乐部纪律,严格要求自己。
   4 、外出活动时爱护环境,时刻牢记环保意识。


第十八条 经费来源:
   1 、会员费(每人每年50元人民币);
   2 、各项活动的余款;
   3 、个人捐赠物义卖所得;
   4 、社会团体赞助和捐赠。
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重庆交广热心听友爱心俱乐部公益基金管理方法》执行。


第五章 俱乐部胸标、会旗
第十九条 俱乐部成员有权佩带胸标在各项活动中享有优先权。每个成员都有义务保护我们的胸标、会旗。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此章程修订时必须以全体会员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此章程从签约即日起执行。        

附:基金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推动重庆交广热心听友爱心俱乐部的发展,使俱乐部的基金能得到合理、有序的分配使用,特制定以下的基金管理方法:
   一、原则:基金必须用于公益帮扶及俱乐部发展所需,不得挪做它用。


   二、基金来源:
   1 、会员费(每人每年50元人民币);
   2 、各项FB活动余款;
   3 、个人捐赠物义卖所得;
   4 、其它社会团体赞助和捐赠;


   三、基金使用管理:
   1 、基金只能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中,俱乐部的日常开支不得占用基金;
   2 、出现意外情况时的经济补贴;
   3 、除以上情况之外,基金需要支出时,必须报经俱乐部理事会的同意,如数额超过500元时,须经会员大会的批准方能使用。


   四、基金财务管理:
   a) 成立公益基金财务管理小组:小组共计三人;小组组长由俱乐部财务主管担任;小组成员两名由会员大会投票产生(注:非理事会成员)。
   b) 建立专门的基金账户:开户或提取现金时必须用公益基金财务管理小组全体组员的身份证方能生效。
   c) 日常由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监督财务管理。
   d) 基金运作管理账目不定期公开在我们论坛爱心基金会版块,每个会员均可有权查看。
   e) 有非例行基金支出计划时,小组需做出基金使用计划提交理事会或会员大会。


   五、附则:
   a) 重庆交广热心听友爱心俱乐部所有会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b) 本办法自重庆交广热心听友爱心俱乐部公益基金财务管理小组成立即自动生效并实行。
   c) 本办法修订时须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方能生效。
                              二 00 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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